全国服务热线
18396883969蓄电池使用和注意事项:
循环使用充电电压为14.7_14.8v(A)/只,电池放电后要及时充电,初始电流不大于0.2C,时间大于12小时。浮充使用
用充电电压为13.65+/-0.05v/只,要坚持长期浮充保持电量充足
不宜倒置或装入密封容器中充电使用,不要接近火源或高温的地方安装和储存,不要过放电
如过放电应立即补充电,否则将影响容量与使用寿命(放电终止电压不低于10.8v/只,大电流放电终止电压不低于9.6v/
/只)该电池已充电出厂,应存在常温干燥通风处,储存6个月后,应对电池补充电一次。红色为正
极,黑色为负极。储存和使用中绝不可接错或短路。安装使用时连接的部件必须牢固,避免接触不良而烧断极柱。、
管理员
该内容暂无评论